为提高高校市级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教育技术重点实验室成员科学研究水平和质量,提升师生的专业素养和科研能力,推动实验室研究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卓越型学生的实现,参照学校的相关文件,特制定《科学研究绩效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奖励原则
参与奖励的成果类型以重点实验室的考核指标来定,包括项目、论文、专著、奖励、康复技术标准、会议、专利、人才称号、精品课程等,参与奖励的成果必须以“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和“重庆市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教育技术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内容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只对科研论文的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无通讯作者时)、科研项目及其它研究成果的负责进行奖励。有关科研成果的认定按照学校《重庆师范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有争议,最终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裁定。
每年参与资助和奖励的成果时限为该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同一项成果如果符合两项及以上资助和奖励条件的,就高奖励。
(二)管理奖励
主要用于对各位研究管理人员工作的认可,奖励金额占总绩效奖励经费的20%,以奖励在科研管理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的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主任、副主任、科研秘书、方向带头人等参与实验室管理的核心人员。
(三)科研奖励
原则:以当年所有成果量调整奖励额度,成果均需提供科研处认可的证据。
1. 科研项目
(1)国家级:800 元
(2)省部级项目:500 元
说明:重庆市科研项目中仅“重庆市科委项目”和“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属省部级
(3)市级项目:300 元
(4)横向项目:500 元
说明:以实验室入帐 10 万及以上
2. 学术论文
(1)A1 及以上:500 元
(2)A2:400 元
(3)A3:300 元
(4)B1 和 B2:200 元
3. 著作出版
(1)甲类出版社:500 元
(2)乙类出版社:300 元
4. 学术会议主题发言
(1)国际学术会议:500 元
(2)国家级学术会议:300 元
5. 专利
(1)A 级:国家发明专利:800 元
(2)B 级:实用新型专利:500 元
(3)C 级:外观设计专利:300 元
6. 行业标准制定负责人
(1)国家级:800 元
(2)省部级:500 元
(3)市级:300 元
7. 人才称号
(1)国家级:800 元
(2)省部级:500 元
(3)市级:300 元
8. 精品课程
(1)国家级:800 元
(2)省部级:500 元
(3)市级:300 元
重庆高校市级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教育技术重点实验室
2019 年 4 月 4 日星期一